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
(资料图)
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
《公司董事会
议事规则》
《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
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
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如下:
一、独立董事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前认可意见
了公司提交的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的相关材料,对资料进行了认真的
审阅,并对公司 2023 年前期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查和必要的沟通,分
析了其与各关联方增加关联交易金额的必要性。
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体现了公平交易、协商一致的原则,相关业务
的开展有利于公司的发展,日常关联交易发生的金额及预计增加的各类金额占其
同类业务比例较低,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
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基于以上判断,我们同意公司按照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
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时,关联董事
徐文财、胡天高、厉宝平应予以回避表决。
二、独立董事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独立意见
及金额占公司同类业务比重较低。因此,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构成
重大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
公司的独立性。
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在审议《公司关
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时均回避表决,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和公司累计
及当期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
在以前年度发生持续至报告期末的违规占用资金的情形。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0.78%,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存在为合并
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也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
而应承担的损失等情形。上述担保已经过相应审议程序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建立了《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
为,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
事项,也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
(此页无正文,为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吕 岩
杨柳勇
贾 锐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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