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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银川一女子称酒后被网约车司机性侵,嫌疑人被采取强制措施】8月9日,宁夏18岁女孩小丽(化名)收到短信通知:犯罪嫌疑人已被取保候审。
小丽说,7月26日凌晨,醉酒的她独自乘坐一辆网约车回家。此后,这名网约车司机对她进行了性侵。
7月26日上午9时许,小丽选择报警。警方对小丽做了第一次笔录。依据警方发给小丽的短信信息显示,7月26日晚9时27分,唐某已被警方刑拘。同时,在警方指定的贺兰县人民医院,小丽做了阴道擦拭物提取。
小丽说,唐某刑拘后,唐某家属曾三次找到她协商此事唐某母亲提出5万元私了此事,并拿出一份谅解书,因为这份谅解书违背了事实,她当场拒绝,
8月1日下午6时5分,小丽接到警方短信通知称鉴定结果已出。8月2日,她在贺兰县公安局看到了这份鉴定结果。警方告知小丽,在其体内并未检出唐某的DNA。
8月3日,小丽向贺兰县公安局提交案发当天所穿长裙。
8月9日,小丽收到短信通知:犯罪嫌疑人已被取保候审。贺兰县人民检察院负责该案的检察官通知小丽称,对唐某作出不予批捕的决定。
8月11日,长裙检测有了结果。在她的长裙上腹部,检测出人的精斑,检出混合基因型包含了唐某、小丽的DNA分型。小丽拿到鉴定意见通知书,警方对其做了案发后第二次笔录。
有法律从业者认为,即使案由无法定为“性侵”,依据监控视频及当时情况,案由也可能定为“性侵未遂”或“猥亵”。由于该案案件细节无法完全获悉,检察院做出“不予批捕的决定”的理由是什么,目前也无法判定。
截至发稿前,该案进展如何?小丽说,她也不清楚。她告诉上游新闻记者,至少有份鉴定能证明她的遭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