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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 8月1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关于批准对黄骅梭子蟹等产品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第539号)》,批准黄骅梭子蟹和柞水(黑)木耳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自即日起实施保护。
近年来,陕西省商洛市市场监管局大力实施品牌发展战略,在强化质量监管的基础上,完善建立“柞水木耳”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在产品质量监管上,严把市场准入关、技术标准关、产品准出关,实时把控木耳质量,累计抽检样品17820个,检测合格率均为100%。在品牌保护上,制定《“柞水木耳”区域公用品牌保护管理办法》,各级各界联动发力,织密品牌保护网,深度挖掘,积极培育,全面推进“商洛产品”向“商洛品牌”转型升级。截至目前,商洛市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已达5件,分别为商洛丹参、洛南核桃、洛南豆腐、云盖寺挂面、柞水(黑)木耳。
据悉,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是指产自特定地域,所具有的质量、声誉或其他特性取决于该产地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经审核批准以地理名称进行命名的产品。获得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对于提升特色产品质量、促进区域经济发展都将发挥较大的推动作用。
(田森源 李佳 李一峰)
初审:李松 责任编辑:肖之涵 审核:彭宗璐